今天(12日)下午,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有关“建立大型网络平台上的个人信息护理委员会的法规(评论)”的公开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为了指导和标准化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在大型网络平台上的建立和运营,监督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并在网络数据管理上对网络数据管理的“其他法律”委员会的规定,对其他网络信息进行监管,该委员会在“及其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及其互联网委员会”规定的“及其互联网”委员(评论起草)”,现在要求公开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评论渠道和程序:1。登录中国互联网信息网络(www.cac.gov.cn),然后输入“互联网信息新闻”主页以查看手稿。 2。通过电子邮件将评论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3。通过信件将意见发送给:国务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数据管理局,反馈截止日期是2025年10月12日。